113/11/1起,公費流感疫苗開始接種(第二階段)


流感疫苗接種計畫各類實施對象需具中華民國國民身分,實施對象及其開打時程如下:

一、本院可施打對象:

  1. 醫事及衛生防疫相關人員
  2. 50歲以上民眾
  3. 55歲以上原住民
  4. 安養、長期照顧(服務)等機構之受照顧者及其所屬工作人員
  5. 具有潛在疾病者,包括高風險慢性病人、BMI≧30者、罕見疾病患者及重大傷病患者
  6. 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
  7. 幼兒園托育人員、托育機構專業人員及居家托育人員(保母)
  8. 國小、國中、高中、高職、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
  9. 禽畜相關及動物防疫人員
     

 
二、施打時間:

門診日 上午 下午
星期一 10:30-12:00  
星期二 10:30-12:00  
星期三   15:00-17:00
星期四 09:00-11:30 15:00-17:00
星期五 10:30-12:00  


三、預約方式:

免預約,櫃檯直接報到

四、注意事項:

1.疫苗可同時與其他疫苗分開不同手臂施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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