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3/11/1起,公費流感疫苗開始接種(第二階段)
流感疫苗接種計畫各類實施對象需具中華民國國民身分,實施對象及其開打時程如下:
一、本院可施打對象:
- 醫事及衛生防疫相關人員
- 50歲以上民眾
- 55歲以上原住民
- 安養、長期照顧(服務)等機構之受照顧者及其所屬工作人員
- 具有潛在疾病者,包括高風險慢性病人、BMI≧30者、罕見疾病患者及重大傷病患者
- 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
- 幼兒園托育人員、托育機構專業人員及居家托育人員(保母)
- 國小、國中、高中、高職、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
- 禽畜相關及動物防疫人員
二、施打時間:
門診日 | 上午 | 下午 |
星期一 | 10:30-12:00 | |
星期二 | 10:30-12:00 | |
星期三 | 15:00-17:00 | |
星期四 | 09:00-11:30 | 15:00-17:00 |
星期五 | 10:30-12:00 |
三、預約方式:
免預約,櫃檯直接報到
四、注意事項:
1.疫苗可同時與其他疫苗分開不同手臂施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