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/1起公費流感疫苗開打(第二階段)


  
流感疫苗接種計畫各類實施對象需具中華民國國民身分〔如為外籍人士,需持有居留證(包含外交官員證、國際機構官員證及外國機構官員證)〕,實施對象及其開打時程如下:


一、本院可施打對象:

1.醫事及衛生防疫相關人員
2.65歲以上長者
3.安養、長期照顧(服務)等機構之受照顧者及其所屬工作人員
4.具有潛在疾病者,包括高風險慢性病人、BMI≧30者、罕見疾病患者及重大傷病患者
5.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
6.幼兒園托育人員、托育機構專業人員及居家托育人員(保母)
7.國小、國中、高中、高職、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
8.禽畜相關及動物防疫人員
9.50至64歲無高風險慢性病成人

二、施打時間:

門診日 上午 下午
星期一 10:30-12:00  
星期二   15:00-17:00
星期三   15:00-17:00
星期四   15:00-17:00
星期五 10:30-12:00  


三、預約方式:

免預約,請於開診時間櫃檯報到

四、注意事項:

1.疫苗可同時與其他疫苗分開不同手臂施打。
2.年滿65歲以上民眾施打流感疫苗,每人可領10劑COVID-19快篩試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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